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市住房局今年将办好这17件为民实事!
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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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落实16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市住房局今年再次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日前推出17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任务清单。
每个业务处室、局属单位都有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具体落实计划。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会狠抓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促进17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落地,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为民办实事的成效上。”
17个项目具体是什么?
能为群众带来哪些具体实惠?
咱们一起来看看!
加大保障力度
满足不同群体居住需求
今年,市住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中,3个方面的6件实事与住房保障直接相关。
适度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标准
通过修订补助文件,规范补助工作流程,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标准,让住房困难群众获得更多实惠。
保障部分重点企业、重点人群
一方面,面向“三高”企业,加快推进2021年“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切块分配保障性商品房配售进度。据悉,5月16日,该批次马銮湾、祥平、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房源配售工作已经启动。
另一方面,面向重点企业新就业大学生进行实物配租。通过推出专门批次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具有一定纳税规模的思明区、湖里区“三高”企业和软件园二期园区企业新就业本科毕业生居住问题。
改善提升保障房小区居住品质
以保障房小区住户关心关注的问题为导向,集中办好3件实事。包括: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智能垃圾屋,解决保障房小区垃圾乱投乱放问题,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在华铃花园地面建设停车场,解决该小区停车难问题,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对高林居住区、万景公寓等保障房小区43部故障高发电梯进行提升改造。
调整租购政策
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项目清单中,有3件实事和普通市民购房、租房息息相关。
一是推行新建商品住房热点项目公证摇号销售。
去年11月26日,市住房局印发《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12月1日后出让的岛内所有商品住房项目都将实施公证摇号公开销售。
今年3月1日发布通知,将《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适用范围调整为:2021年12月1日后出让的,思明、湖里区域内意向登记购房人数不少于可售房源数1.2倍的商品住房项目;
今年5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思明区湖里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购房意向登记分为预登记和购房意向金冻结两个阶段、优先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界定标准、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方式及要求。
市住房局正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发意向登记系统,目前,意向登记系统已进入测试阶段。下一步,市住房局将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拟完善相关政策,让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购房职工垫资压力。
三是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给,年内新增租赁住房2万套,为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等新市民提供更多租住房源。另外,加大“5年内5折租房”政策保障力度,通过租金补贴方式,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过渡性居住需求。
优化审批服务
让群众省时省力省心
办事有速度,服务有温度。市住房局将通过办好4件实事,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质量。
一是全面压缩住房业务审批时限。实现“即办件”事项占比不低于70%,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是拟推出运用电子身份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群众到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将无需携带身份证。
三是推出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全程网办。让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一趟不用跑”。该功能已于近期上线,群众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办理。
四是推出更多“一件事”集成服务。缴存职工承租保障性租赁房,可按月提取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公收款账户,减轻租房群众资金压力。
推进惠企利民政策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实事清单中,有2件直接利好企业、群众。
一是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督执法。在执法过程中,用好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事项“三张清单”,推进柔性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规范文明宽松有序的执法生态。
二是推出直管公房非住宅租金减免纾困政策。对承租市直管公房非住宅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截至5月31日,共为521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667.42万元。
关注房屋安全
做好危房解危和安全鉴定工作
住得安全,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的底线。在今年的为民实事清单中,有2件专门为群众住房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对全市直管公房C级危房进行解危整治。近年来,我市持续对全市直管公房D级、C级危房进行解危。今年拟完成10处C级危房解危,保障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为困难群众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去年以来,市住房局结合安全鉴定机构双随机检查,号召机构为困难群众减免危房鉴定费。目前,已免收3户困难群众危房鉴定费9000元;今年计划再减免10-20户困难群众的危房鉴定费,预计可为困难群众减负3-6万元。
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市住房局各处室单位将对照清单
竭尽全力将17个项目落到实处
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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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东航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晚报社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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